Post By:2021/6/12 8:30:53
为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争创,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共建美好家园,10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即墨区所有交通参与者发起倡议,倡导机动车驾驶人按车道行驶,不“加塞”,不逆向,不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倡导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不翻越公路护栏等。具体倡议如下:
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们:
当前,我区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共建我们美好家园,离不开每一位市民(交通参与者)的参与与支持。为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养成“文明行车、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的出行习惯,营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文明警民携手,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共同努力,现即墨分局交警大队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以下倡议: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按车道行驶,不“加塞”,不逆向,不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如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停放车辆时,应当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停车,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严禁在非机动车道(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人行道、盲道上乱停乱放。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在过马路时,请自觉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天桥,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没有过街天桥的路口时,请确认安全后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应佩戴头盔、不斜穿、不逆向、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文明骑行;遇红灯时在停止线内等候、不越线停车;外卖、快递等骑行车辆不得改装、加装;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分类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车辆停放时,应当在规定停放区域规范停车。
沿街单位、商户:请协助维护好门前的路面秩序,不私自设立、占用停车位,不在未设置停车位的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随意停车,更不能侵占人行道上的盲道停车,主动劝导门前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车。
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您的每一份热情,每一份努力,都代表了城市的形象,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共同守护即墨的城市风貌,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助力添彩!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