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论坛_海滨社区
www.qdjimo.com/bbs
首页
即墨房产
即墨招聘
二手
交友
服务
博客
黄页
乡镇
团购
论坛
即墨民生
即墨论坛
文学天地
情感驿站
时尚娱乐
医疗保健
法制天地
摄影版块
房产论坛
即墨旅游
师生园地
爱心公益
笑话论坛
即墨车友会
青岛论坛
黄岛论坛
胶南论坛
胶州论坛
平度论坛
莱西论坛
【公告区】
客服中心
问答发布区
聊天室
返回列表
1
查看:13813
* 贴子主题:李律师普法,继承人之间可以转让继承份额吗
帅哥:
李正涛律师
积分:2157
注册:2015-01-10
沟通:
楼主
只看楼主
信息
编辑
引用
删除
转移
总顶
顶置
加精
锁定
整理
¤分享/转发
☆收藏
Post By:2018/1/16 9:24:49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问题。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让与继承份额。但法无明文禁止之下,应认定继承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继承份额。
该继承份额具有人身属性,最终是以财产权表现,所以不应认为继承人之间转让的仅仅是份额,应该是对财产权的处分,,所以,继承人之间可以转让继承份额,这同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
帅哥:
立冬日历
积分:129
注册:2017-11-08
沟通:
第2楼
信息
编辑
引用
删除
Post By:2018/1/16 11:49:36
[quote]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问题。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让与继承份额。但法无明文禁止之下,应认定继承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继承份额。
该继承份额具有人身属性,最终是以财产权表现,所以不应认为继承人之间转让的仅仅是份额,应该是对财产权的处分,,所以,继承人之间可以转让继承份额,这同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quote]
您好,那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给儿子,老人去世,需要姐妹签字吗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
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4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1236 second(s)